第一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依法规范歧视性待遇、虚假宣传、刷单炒信、强制搭售等直接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,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
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第一百六十六条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积极构建司法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消费者组织、行业协会等多方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,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,为保护消费者权益、促进消费营造良好法治环境。第四十四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,不适用死刑。
第四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”。第一百四十条 强迫妇女卖淫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(三)擅自变更机构名称的。(五)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第一百零二条 以反革命为目的,进行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第六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审慎、稳健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,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比例在境内外市场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