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时即有表证,桂枝亦不中与,当观其脉证,知所误犯者何逆,而随证治之,不可以成法拘也。伤寒七、八日,身黄色明,小便不利,其腹微满,此里热深也。
沈明宗曰:手足温者,乃真阳未离,急用白通四逆之类,温经散寒,则邪退而真阳复少阴病,恶寒而蜷,时自烦,欲去衣被者,可治。下利脉数而渴者,是内有热也,若身无热,其邪已衰,亦可令自愈也。
以大寒之剂,易为清补之方,此仲景白虎变方也。夫以发热无汗,太阳之表脉沉,但欲寐,少阴之里,设用麻黄开腠理,细辛散浮热,而无附子以固元阳,则太阳之微阳外亡。
发热而渴,不恶寒者,阳明证也。此详申上三条,妇人中风、伤寒,经水适来过多,以致血弱气尽,腠理不密,邪热之气乘虚入于血室,邪与正相抟,结于少阳之界,故邪结于□下也。
伤寒病,厥五日,热亦五日,设六日,当复厥,不厥者,自愈,厥终不过五日,以热伤寒邪传厥阴,阴阳错杂为病,若阳交于阴,是阴中有阳,则不厥冷;阴交于阳,是阳中有阴,则不发热。故谓手足为反温,言阳回也。
热邪传陷之下利,非阴寒吐利并作之可比。此承上条,而言误下之变也。